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深大附中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连入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
二、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对学校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三、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 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四、校园网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六、各部门、年级组、学科组和个人要经常检查所属FTP服务器上内容,对存储在其中的内容负责。
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对情节严重、涉及国家相关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账号。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5.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八、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必须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杀灭计算机病毒应使用公安部门认可的杀毒软件。
深大附中
2013年5月